失去了 & 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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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遗失财物
如需向校园安全中心报告遗失财物,请到正门或致电(925)631-4282.
所需信息:
- 名字
- 日间电话号码/电邮地址
- 丢失物品的描述
捡回失物
找到的物品保存在前门,直到下一个工作日早上. 物品经常被放置但后来被带到正门的常见地点包括图书馆和娱乐中心. 任何未在90天内认领的财产将根据学院政策和州法律处理. 查询遗失物品, 请到正门(24小时开放)或校园安全管理办公室就职大厅, 星期一至星期五, 9 a.m. 到5点.m.
教师, 工作人员, 在试图与业主联系后,学生身份证将退还给商务办公室/校园住房.
接受项目
校园安全部门会接收大部分捡到的物品,确保其妥善保管,并尽可能归还失主. 找到的物品会被记录下来,贴上标签,如果可以验证所有权,就会努力归还它们.
不接受项目
本署不接受衣物或水瓶.